宪法知识竞赛,看谁拔得头筹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2014年12月4日人民日报)
列宁曾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体现的是权力属于人民,保障公民的权利,它既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武器,又是限制人民自由的“枷锁”,法不禁止则自由,太过自由则会放荡不羁,产生混乱。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它既是每个人的权利又是每个人的义务,每个人都应当用行动支持和捍卫它。
群众在宪法竞赛中,应做到法无授权不得为。作为一名普通百姓,不至于说要为国家做出多么巨大突出的贡献,要求别人应当怎样去做,只要做好自己就好。对于弘扬宪法文化,只要将宪法深藏于意识之中,反作用于宪政活动,养成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的习惯就行。
司法执法人员在宪法竞赛中,更应着重法无禁止不得罚。遵循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的原则,要深刻认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重大现实意义,既要明白手中的权力,又要清楚执法的戒尺。任何行政、司法部门的越权行为都是同宪法和法律相违背的行为,不能滥用手中的权力,要清楚明白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认真履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职责。
宪法知识竞赛的口哨已然吹响,在这场无形、无题、无具体对手的比赛中,看谁拔得头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