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竹马败在英语角
在讲这个故事之前我很想说说程晋辉。如果没有他大概没有这么长的故事发生,这听起来像是推卸责任,可是真的。你看,传说中的倾国倾城,她们的故事中一定会出现一个到多个男人,昭君、貂蝉,哪个不是这样?
我既不倾国也不倾城,故事照样应该有那么一位前男主角。
程晋辉,男,1978年出生,双鱼座。我们小学初中同校,高中同班,还同过一段时间的桌。后来——就不必说了罢,总之是个很俗的早恋故事,也被同学起过哄,也被老师谈过话,也被家长敲过脑袋。这都没能阻碍我们的爱情茁壮成长,高考结束,我们商量报同一个学校。他说他想报P大,我说北方气候太干,对皮肤不好,还是南方好。他又重新估了一下分,说报P大太冒险,南方太热太潮,折中一下,报W大吧,离家也近。
我想了一下就同意了。9月份我们双双去了W大。这回他爸我妈也不拦着了,反而叮嘱我们要相互照应。我偷笑,通过一场考试就获得了爱的权利,看来在中国高考才是真正的成人礼。
刚进大学的时候,我庆幸有了很多时间可以看小说,而程晋辉像个十足的好学生,每天拉我去英语角。其实大家都知道所谓英语角这个地方,外教和留学生都是不会去的,只有一帮中国人在那里对话中式英语,对着对着就烦了,就用汉语乃至粤语闽南语聊上了,最后它的职能变成了校内婚介所,成就了许多有缘人。我还嬉皮笑脸地问程晋辉,你都有女朋友了还去英语角干吗啊?
没想到一语成谶。一个月后——一点儿不夸张,一个月。9月开学,十·一放假,程晋辉就失踪了。再出现的时候,得意洋洋地挎上了另一个人的胳膊。他们是在英语角认识的!这个假期,他们去了苏州。可怜我还一边儿为他担心一边儿为他向他焦急的父母掩饰呢,人家两位小桥流水人家去了。我的初尝甜美滋味的爱情,勉强可以称为青梅竹马的初恋,败给了英语角。好笑吧?可我那时候一点儿也不觉得好笑,我难过得天昏地暗,寻死觅活,室友吓得一步不敢离开我,差点儿就报告辅导员了。
报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现代人为情殉难的几乎绝迹了,所以我也顺理成章地活了下来。本来我可以继续风平浪静地活下去,就像我没有爱过程晋辉一样。可是就在我开始假装忘掉他、重新开始歌唱欢笑的时候,他闯进食堂,为了似乎与他英语角的那位有关的、我至今也没有明白的原因,打了我一耳光。是在餐厅人最多的时候,我正坐在一群人的中央,专心啃着一块排骨。我关于此事的记忆到这一耳光为止,不记得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餐厅走回宿舍。回去睡了一觉,梦里面指甲把手心挖出了血印:我要报复他,我要报复他,我要让他后悔!当天晚上我穿上最漂亮的裙子,去了以前从来没去过的校周末舞会。我跳得不熟,有个略微谢顶的胖胖的男人教了我一晚上,我在他看起来很昂贵的皮鞋上踩了很多脚,他一点儿也不生气,还不住地安慰我别紧张。我不漂亮,但是眼睛大,皮肤白,还长了一张娃娃脸,也许是那身浅绿的衣裙显得我格外好看,舞会结束的时候,我就上了他的车,跟他回了饭店的房间。这家饭店,我以前只在为完成作业做调查的时候怯气地踏进过它金碧辉煌的大堂。
我熟练地与他亲吻,为他脱衣服,他的肌肤与我相接的时候,我做出很兴奋的样子。可是疼痛和紧张还是让我流出了眼泪。他惊讶地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我像是受了羞辱一样,拼命地摇头,眼泪流得更多。我没有流血,这让我心里好受一些。他不再说话,抚着我的头发,叹了口气。
我和程晋辉好的时候,我们只是拉拉手,在大学里他吻过我,待有更进一步的举动,都被我扼杀了。而我在认识的第一天就把自己交给这个姓吴的商人,我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反而有一种莫名的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