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人打假现状不容乐观。”近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大悦城一家咖啡店里,民间打假人王海一脸凝重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打假人在全国很多地方打假遇阻,“能明显感觉到,我们不再受欢迎”。(3月16日 澎湃新闻)
每年3.15维权日左右都会有多家企业产品被曝光,“打假人”又再近日被推上热搜。当前市场上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横行,如“雷碧”、“周住牌”还有难以辨别的名包名酒,普通消费者难以甄别真伪,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于是许多民众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手段打击不法商贩,从而逐渐演变出“职业打假人”这一职业,对市场的消费环境起到了净化作用。
从95年王海索尼耳机事件开始到现在,打假人这一团体日渐庞大,同时也备受争议。从最开始的支持到一视同仁再到现在的反感,越来越多地方认为他们是麻烦制造者,败诉的情况越来越多。笔者认为出现这样的转变也是多方原因造成的结果。诉讼过度,致该类诉讼泛滥,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如00后陈之强1年打800场官司后被立案侦查最后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了对诉讼权利的滥用,浪费了大量行政资源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资源;“碰瓷打假”,故意拿过期、变质的商品掉包进行勒索、恶意举报实际上是“职业敲诈人”;对“知假买假”这一行为认定不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笔者赞同任超教授的说法“由于司法解释的制定初衷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所致。”
虽然职业打假人存在一些肆意妄为衍生过多负面影响但打假离不开打假人这个“游击队”,只能规范打假人队伍,真正以净化市场为起点出发。相关部门及时分辨“职业敲诈人”,对恶意掉包打假的行为应当通过刑法途径予以严厉打击,净化打假队伍;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笔者认为知假买假也应获得赔偿,除去正常的瑕疵,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本就是违法行为,就应该受到处罚,不能因为打假人“知假买假”而不去赔偿;加大对不法商贩的处罚力度,既然商家对的打假人是不是消费者从在争议,对“知假买假”行为不满,那么就对造假卖假行为严厉打击,不造假了就没有“知假买假”了;保护合法打假人,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打假人得到应有的保护,让敢于打假者打假,敢于发声人发声。
净化打假队伍,保留打假人的合法权利,让民间打假游击队能打仗、打胜仗、打干净仗,让打假行为拳砸得更重一些、更痛一些,对于真正的维护市场经济起到促进作用。正确看待打假队伍只要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进行,就没有任何人可以指责,如果人人都是打假人,都能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的经济发展才会更健康,群众才会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