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题为《宜黄县鼓励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择偶成家的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的文件在网上流传,受到当地舆论关注。12月30日,澎湃新闻从江西省宜黄县委值班工作人员处确认了该文件属实。(澎湃新闻 12月30日)
该文件提出了很多鼓励结婚的惠民政策,比如,可为夫妻双方调动工作避免异地,享受购房补贴和育婴补贴。政府奉上如此贴心的政策,本该获得广大未婚女青年的认可,可为何遭到不少网友的质疑和谴责呢?
在笔者看来,这份文件虽然尽显人文关怀,可在言语中“槽点”满满,有歧视女性之嫌,也缺少对实际情况的考量和把控。
首先,文件将26周岁以上的未婚女青年称之为大龄女青年,而对未婚男青年称之为单身男青年。相比之下,“大龄”女青年这一称谓就显得非常刺耳。为什么要把26周岁以上的女青年定义为“大龄”呢?要知道即使按照生育年龄来算,35周岁以上的孕妇才会被称为高龄产妇,而在这份文件中,“大龄”的界限划定到了26周岁,刚结束了学生生涯的女性撕下“研究生”的标签后就被贴上了“大龄”标签,真是太不容易,单身还会被歧视。
此外,文件中还提到对于失业、无业的单身男青年与本县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县人社局适时组织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于符合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在本县公益性岗位工作,有创业意向的个人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这一条例也引发了网友的吐槽。女干部和失业、无业男青年结婚应该是极小概率的事件,有工作有能力的女性为何要和失业、无业的男青年结婚?难道不应该是先解决男青年的失业无业问题之后,再考虑择偶问题吗?从逻辑上讲,鼓励女青年结婚,可最终的福利落到丈夫身上,足以说明这条政策完全是站在男性的角度上说话,而没有顾及女性的感受和实际情况。
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而结婚率逐年走低的今天,我们可以理解政策的出发点是善意的,可政策的制定要保持公正客观,并且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时代需求,这样才能被大众认可。当下,年轻人的思想及对待生活的态度都和旧时代截然不同,用旧时代的思想去考量新时代青年,很难让大家满意。
笔者认为,现如今,嫖娼出轨、杀妻害子、PUA、同性恋骗婚等奇葩事件频发,在诸如此类的社会案件中,不难发现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女性,这就造成很多青年女性陷入一种“恐婚”的状态中,不愿轻易走入婚姻。因此,完善法律法规,更好地保障女性在婚姻中以及婚后工作中的合法权益才是鼓励女性结婚的应有之义。而且,对男性的“男德”教育也该提上日程,优化男性的品德及素质,增强男性的家庭责任感,减少对女性的伤害,这样才能消减女性对婚姻的恐惧,让女性在婚姻中拥有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刘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