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私人订制”,重要文书拒绝暗黑发展
作者:潘欣悦
绿色通道的设立是对此次事件的反思和总结,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我们更要懂得动用智慧,只有抢在特殊情况发生之前进行多种方案的设定和准备,才能在突发情况来临之时进行正确的应急处理措施,灵活多变、尽善尽美应成为我们解决问题的重要准则,与此同时,更要严防死守,杜绝懒政,守住人民的合法权益。
280元一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120元一张“火化证明”,450元一张“病危、病重通知书”,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明书更是按张收费,一两百元搞定……近日,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平台,只要花上几百元,就能轻松买到“私人订制”的伪造重要文书,甚至有卖家表示“全国哪里都能开、各地公章都能盖”。(1月6日 新华网)
“暗黑文书市场”猖獗至此,不禁让人不寒而栗。买家和卖家看似“双赢”的局面,实则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亵渎法律尊严,相关部门应予以严厉打击。
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由此可见,买卖双方皆涉嫌违法犯罪。
法律红线当头,买卖双方何以朋比为奸?据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文书信息管理系统,各类文书名称、制式,因时间、行业、地区、级别不同而存在差异。文书真伪的鉴别难度较大,一般只能由文书主体单位确认或通过司法鉴定完成。治理假证泛滥,需要多方合力,一方面需要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查处伪造证明文件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另一方面应完善信息资源库建设,设置防伪标识,开通便捷的防伪核验渠道,保证证件更加“黑科技”。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动机制,在审核文件、材料时,实现信息共享、互通,还要加大对伪造证件、证明文件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高压态势,教育引导社会大众实事求是、拒绝使用伪造证件和证明。